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学研究 | 规章制度 | 下载专区 | 专题网站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籍学生参加海外实习成绩记载的有关规定


2018-06-27 10:58  


 

为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其实践技能,了解国外先进技术、行业规则,学院与多个国家合作,开展在籍学生海外实习项目,实习地点有荷兰、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国外实习任务的同时,又不影响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记载,特作如下规定:

1.     出国实习时间属于整学期或多于1/3上课时间,当学期理论课成绩以班级平均成绩记载,实训课成绩用国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出具的实习鉴定替代(优---90分、良---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班级平均成绩低于75分,按照75记载。

2.     出国实习时间跨两个学期(中间加假期),上学期开课未参加考试的课程,其成绩以班级平均成绩记载;下学期国外实习时间少于1/3上课时间,课程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记载,实习时间多于1/3上课时间,未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以班级平均成绩记载,若国外基地可以出具实习鉴定,实训课成绩用国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出具的实习鉴定替代(优---90分、良---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班级平均成绩低于75分,按照75记载。

3.     学生参加海外实习时间为最后一学期,毕业前需提交毕业论文或设计,可以不参加答辩,成绩以及格记载。若有以前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需在出国前提出申请,教务处单独组织考试。

4.     参加海外实习的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可以领取内蒙古农业大学颁发的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相应学位。

                               

附件【关于在籍学生参加海外实习成绩记载的有关规定.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质量工程专栏  

 

* 重点建设专业
* 品牌专业
* 精品课程
* 教学团队
* 教坛名师
* 教坛新秀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
* 学籍学历查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110国道668公里处           邮编:014109

Copyright ©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