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及时、准确、客观的做好成绩录入工作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稳中求进的重要环节,因此请各教学单位对学期成绩录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含非毕业生重修)成绩,任课教师可在两个时间段内录入教务系统,第一个时间段为6月25日(17教学周周一)至学院文件通知的放假日延长两周后的周日晚上24:00;第二个时间段为学院文件通知的下学期开学日12:00至第一教学周(按教学日历)周一的18:00,包括申请补录或缓录成绩的教师,也需在此前完成成绩录入。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录入成绩。
2、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http://10.130.0.70/jwgl/),输入工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3、参加体育类比赛、参加海外实习需成绩处理的学生,请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提前通知到任课教师并做好备案工作。
4、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前请认真核查上课学生名单,特别关注专升本学生、跟班重修学生,学籍异动学生,以免造成漏登、多登、错登成绩。
5、任课教师分课程按上课班级录入课程考核成绩。成绩录入完毕,先暂存再提交,成绩一经“提交”,不能修改。教师在成绩提交前仔细核对系统中的相关数据,避免漏登或误登;核对无误后及时提交,如果处于暂存状态,学生将无法查询成绩。
6、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绩延迟录入申请表”,说明原因及预计录入时间,经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按申报时间录入成绩。
7、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录入成绩者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违规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任课教师承担,并须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绩补录申请表”,系部签字,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重新开通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后录入成绩。
8、成绩一旦提交,不得修改。如确实修改,在规定的成绩录入时间内,任课教师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理由,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系部主任签字,教务处领导审批,同时,提供更改学生考试试卷、教学班级平时成绩详单等给分材料的复印件,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需教师本人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工作人员删除原来的成绩后,任课教师重新录入成绩,重新打印成绩单。如未提供给分材料不得更改成绩。
二、成绩单印制与报送
1、成绩单打印流程,成绩录入→查看学生成绩→分课程按行政班级查看成绩→点击原始成绩→完成页面设置→打印班级成绩单。
2、成绩分析打印流程为,成绩录入→查看学生成绩
→分课程按行政班级查看成绩→查看分析表→点击隐藏打印说明→点击按综合成绩→检索→录入试卷分析文字内容→打印试卷分析表。
3、课程成绩单、试卷分析一式三份,一份装订试卷中,二份(或按照系部要求打印)交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处,成绩单移交前任课教师认真核实以下内容:①教师签名、审核人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核日期、试卷文字分析等内容是否完整。②打印是否清晰。
4、公选课需两种方式打印成绩单,第一种按教学班级打印成绩单及成绩分析,随试卷装订后一并交至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第二种按行政班级打印成绩单,交至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
5、任课教师在下学期第一教学周周五18:00前报送成绩单,无故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者,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违规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任课教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