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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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职扩招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3-04-19 12:17  

各教学单位,教学基地: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高职扩招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高职扩招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及要求

(一)在校高职扩招生及结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重修:

1.凡缺考、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者,对应课程须重修。

2.初次修读,成绩低于40分者须重修。

3.经补考或缓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须重修。

4.经重修考核后仍不合格的课程须重修。

5.单列的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无补考,考核成绩不合格须重修。

(二)学生申请重修选课上限为9门课程。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报名

重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学生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平台(http://ndzy.gzkz.chaoxing.com/),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进行重修报名。重修报名的具体操作详见《高职扩招学生重修报名手册》(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23:59。

(二)重修缴费

1.重修报名学生手机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兴教通”(附件2)进行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00—2023年4月25日23:59。

3.重修费用标准为70元/学分,学生缴纳重修费之前请务必准确核实本人成绩及课程,并按照本人申请重修课程总学分足额缴费。学生报名重修课程但未进行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视为放弃此次重修资格。

(三)编排重修教学任务

1.重修缴费结束后,教务处公布缴纳重修费用的学生名单,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办公室指定重修课程任课教师。

2.教学单位于4月28日完成扩招平台重修教学任务编排,4月29日由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开展教学任务。

3.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4.教学单位和教学基地负责通知学生报名、缴费及上课时间。

(四)重修安排

1.对于2020级申请2023年7月毕业的学生和2019级结业生,各教学单位优先安排重修,重修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2.2020级未申请2023年7月毕业的学生及2021级学生,重修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3.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职扩招重修教学任务、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与发布工作。

三、重修方式

高职扩招学生不组织跟班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20人及以上,采取“单独组班”授课形式安排重修,“单独组班”授课学时数不低于课程总学时的50%;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在20人以下,采取“单独辅导”形式重修,“单独辅导”授课学时数不低于课程总学时的30%。

四、成绩考核

(一)重修课程考核工作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考核形式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考核形式执行。

(二)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重修考核合格的课程,按实际取得的成绩记载。

五、试卷与成绩单归档

重修学生的考核试卷由开课单位存档,并在试卷上标注“重修”字样。成绩单由任课教师送至学生所在单位。

六、重修课时费计算与发放

重修课时费参照学院统招生重修课时费计算标准执行,由学院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一同发放,由学院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修的学生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原则上不予补申请。

(二)重修课程门数较多的学生,建议根据自身实际学习情况确定当学期重修申请门数。学生所在系根据学生情况,对此类学生给予针对性的指导。

(三)因教学单位未组织考试或任课教师未录入学生成绩(成绩录入错误),造成学生未能参加重修或不应重修的学生缴纳了重修费用,责任由相应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承担。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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