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内教高字〔2018〕10号),我院顺利通过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验收。
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3年学院被列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期三年(2014-2016年)。学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校建设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规划意见》和《关于开展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准示范建设着力方向,重视内涵建设,发挥办学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善办学条件。通过三年的建设期,把学院建设成为了紧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为具有鲜明地区特点、民族特色和专业优势的高水平示范高职院校。具体成效有以下几点:
1、提出“创新、协调、内涵、特色、开放、和谐”的发展理念;
2、校企联动、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完成园艺技术专业等7个重点专业及专业群的建设;
4、通过“实践导向,阶梯培养”,建成了一支专兼结合,具备“双师”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
5、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生均值过万;
6、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7、扩建网络平台,加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8、强化教学管控体系,完善了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9、建立“招生、培养、就业(创业)”联动机制;
10、一点带面,示范建设7个专业及专业群,带动相关专业建设;
11、搭建平台、开放资源,分享建设成果;
12、示范建设成果带动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此次,我院顺利通过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不仅是对我院三年来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院今后开展教学工作的激励。学院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