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我院实行全方位的听课制度。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见附件1),现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级领导及教师听课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领导和教学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2、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听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含就业指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教师听课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教师听课时间计划表”(见附件3),并于第3教学周(3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杜安然办公邮箱。
4、在安排的听课周内,各级领导及教师按时间表随机听课,听课并不仅限于本教学单位教师,并填写“听课评分表”(见附件4)。院领导听课评分表由党政办公室每周五统一收齐,交由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办公室,由评价办公室转交被听课教师所属教学单位;教务处领导听课评分表由评价办公室转交被听课教师所属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领导及其他人员听课评分表直接交由被听课教师单位留存。
5、各教学单位针对“听课评分表”反映出的教师授课问题,逐一进行反馈,并填写“听课评分表”整改情况一栏。同时结合系(部)教研活动进行评议、讨论和交流。教务处对以上听课材料进行不定期检查。
6、本学期各教学单位听课结束后,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并于第14教学周(6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反馈至杜安然办公邮箱。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及教务处领导听课时间安排表
附件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教师听课时间计划表
附件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分表
附件5: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教 务 处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