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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06-01 10:5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农大教字〔2017〕19号)(附件1)的要求,将进行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选奖励工作。学院将组织专家遴选上报评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院根据《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农大教字〔2017〕19号)的要求,申报范围调整为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独创性、实用性和显著实践成效的教学成果或作品。  

二、申报材料

参评教学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农业的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成果总结(5000字以内) 及其支撑材料(论文、教材、课件、视频视听资料,应用、推广及理论评价的证明材料、结题验收或鉴定证明等)各一式2份, 分别装订(平装)成册,以便评阅。教学成果为教材的,需提交样书2本或2套。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7年6月30日中午下班之前将《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系部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连同申报的成果材料统一报送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办公室(教务处105室),电话:8886204。电子版发到曹黎梅办公邮箱。  

四、评审程序

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情况,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教学成果奖评审。评审结果设一等奖,二等奖。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优秀教学成果或作品参加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附件:1.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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